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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职业技术学院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一届 “挑战杯”湖南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活动的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23浏览量: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以及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座谈会议精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聚焦“三个高地”等目标任务持续发力,引导和激励我校青年学子通过广泛的社会实践、深入的社会观察,不断增强对国情社情民情的了解,激发创新精神,培育创业意识,提升创业能力,团省委将组织第十一届“挑战杯”湖南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活动,为推选优秀创业计划项目参加省赛,校团委将于近期开展校内选拔。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拔时间

2024年4月—5月

二、参赛对象

面向全校学生进行竞赛评选,具体要求详见竞赛章程(草稿)(附件)。

三、赛事安排

(一)竞赛分组

聚焦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拟设置五个组别。

1.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在量子技术、元宇宙、智能制造、信息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生命科学、新材料、军民融合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2.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农林牧渔、电子商务、乡村旅游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3.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围绕绿色低碳发展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在绿色低碳产业、绿色消费、环境治理、可持续资源开发、生态环保、清洁能源应用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4.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突出共融、共享,紧密围绕“一带一路”和京津冀地区、长三角地区、粤港澳大湾区以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长江经济带和黄河流域等区域合作,在工业设计、动漫广告、体育竞技和国际文化传播、对外交流培训、对外经贸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5.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在政务服务、消费生活、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金融与财经法务、教育培训、交通物流、人力资源、城乡融合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二)竞赛分类

团省委将按本科院校和职业院校分别进行竞赛评选。

(三)赛程安排

1.二级学院组织申报阶段(5月8日前)

各二级学院应结合工作实际积极组织初赛,并在初赛基础上按竞赛要求对作品和作者进行严格资格审查,各二级学院最多选送2个项目在5月8日前交至校团委参加校赛。

报名资料:《第十一届“挑战杯”湖南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项目申报书》(附件2)、《第十一届“挑战杯”湖南省大学生创业计划书》(附件3)、项目介绍PPT(严格控制在20页以内,PDF格式)合计三项材料。

2.校内选拔赛阶段(5月15日前)。团委将组织校级选拔赛,邀请校内外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项目评审与答辩,根据团省委分配指标和校赛评审结果,择优推荐参加省赛项目。

3.资格审查阶段(5月中下旬)。省组委会组织进行资格审查,对材料申报不规范、不及时、不符合要求的参赛项目,直接取消参赛资格且不予递补。对审查合格作品进行评审后,确定进入省级决赛的作品并书面通知各学校。

4.终审评比阶段(6月上旬)。省级决赛将由省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通过文本评审、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获奖项目约占终审项目的90%,金、银、铜奖约占终审项目的10%、20%、60%,并根据学校团体总分评选出“挑战杯”“优胜杯”,同时结合各学校组织动员、活动参与、竞赛获奖等情况,评选出优秀组织单位、组织者、指导教师奖若干,省组委会将通过组织校企对接促进优秀作品成果转换,依据决赛成绩择优推荐部分优秀作品参加第十四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四、配套活动安排

为进一步增强竞赛的群众性、交流性、实践性,全国组委会赛事期间拟举办系列配套活动。

一带一路国际邀请赛。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论述为指引,拟依托“丝绸之路大学联盟”,以创业项目展示交流为载体,邀请“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青年共同参与活动,讲好中国青年创业故事,搭建青年就业创业领域的国际交流平台。

乡村振兴创业实践赛。拟聚焦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136个陆地边境县的实际需求,组织开展实践和创业项目设计、实施,引领青年学生关注和服务国家乡村振兴战略。

秦创原创新挑战赛。拟结合承办地发展战略,以挑战赛形式进行项目资源对接,通过配套资金和政策吸引创业项目实际落地,努力为地方高质量发展提供助力。

五、工作要求

1.聚焦主责主业,在服务“国之大者”中强化挺膺担当。各二级学院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将加强对广大青年的政治引领放在首位,注重通过办赛引导大学生认识、了解和服务国家战略全局、全省发展大局,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而不懈奋斗。

2.突出实践育人,服务青年成长成才。各二级学院要准确把握竞赛初衷,实现从“结果导向”向“过程导向”转变,引领青年学子将竞赛作为引领带动大学生深入了解国情、省情、社情、民情的重要载体,注重考察学生了解社会现状、关注社会民生、解决社会问题的意识、能力和水平,将竞赛作为推动就业创业教育、促进学生创业实践的有力举措。

3.强化组织领导,全面安排部署。各二级学院要联合相关部门持续发掘品牌内涵,延伸赛事服务内容,全方位、多层次、有重点地做好竞赛的宣传工作,按照要求对参赛成员与作品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安全有序举办院赛,切实做好省赛作品推报工作,引导激励更多高校学生投身创新创业实践。

4.确保公平公正,严守赛事纪律。各二级学院要坚守公平公正的办赛底线,优化赛事流程、完善评审机制、兼顾选拔与培养,推动赛事提质增效。

报送邮箱:cszytw123@163.com

联系人:石老师

电 话:13975820504


附件1:第十一届“挑战杯”湖南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章程

附件2:第十一届“挑战杯”湖南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申报书

附件3:第十一届“挑战杯”湖南省大学生创业计划书



共青团长沙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4年4月22日


附件1:

第十一届“挑战杯”湖南省大学生

创业计划竞赛章程

(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挑战杯”湖南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是由团省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科协、省学联主办的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实践性和群众性的创业交流活动,每两年举办一届。

第二条竞赛目的。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以及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座谈会精神。聚焦为党育人功能,从实践教育角度出发,引导和激励学生弘扬时代精神,把握时代脉搏,通过开展广泛的社会实践、深刻的社会观察,不断增强对国情社情的了解,将所学知识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提高创新、创意、创造、创业的意识和能力,提升社会化能力,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而不懈奋斗。

第三条 竞赛内容。根据参赛对象,分本科高校、职业院校两类。设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文化创意和区域交流合作、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五个组别。

第四条 竞赛方式。竞赛分校赛、省赛。校赛由各校组织,广泛发动学生参与,遴选参加省赛项目。省赛由省组委会聘请专家根据项目社会价值、实践过程、创新意义、发展前景和团队协作等综合评定金奖、银奖、铜奖等项目。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竞赛设立省组织委员会(简称“省组委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成,设主任、副主任、委员若干名。省组委会的职责如下:

1. 审议、修改竞赛章程;

2. 确定竞赛承办单位;

3. 筹集竞赛组织、评审、奖励所需的经费;

4. 议决其他应由省组委会议决的事项。

第六条省组委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设秘书长、委员若干名,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有关人员担任。

第七条 竞赛设立省评审委员会,由省组委会聘请政府部门负责人、非学校的相关领域专家学者、行业领军人物、知名企业家、基层优秀青年代表等组成。省评审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和评审委员若干名。省评审委员会经省组委会批准成立,有权在本章程和评审规则所规定的原则下,独立开展评审工作。直接参与评审的评委应严格遵守《评审纪律》,评审前须签订《评审纪律承诺书》。

第八条省评审委员会职责如下:

1. 在本章程和评审规则基础上制定评审实施细则;

2. 接受对参赛项目资格的质疑投诉并进行判定;

3.开展参赛项目评审;

4. 确定参赛项目获奖等次。

第九条 竞赛设立省评审监督委员会,对评审过程、评审纪律等进行监督,协调处理对竞赛作品资格和评审结果的质询(须由校级团委提出),对违反竞赛纪律的行为予以处理。

第十条 各学校需根据自身实际,举办与省赛接轨的届次化的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各学校设立校级组织协调委员会和评审委员会,负责本校竞赛的组织协调、参赛项目资格审查、评选等有关工作。

第三章参赛资格与项目申报

第十一条参赛资格。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具有申报项目参赛的资格。

在举办竞赛的当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普通学校在校中职中专生、高职高专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硕博连读生、直接攻读博士生若在举办竞赛的当年6月1日前未通过博士资格考试的,可以按硕士研究生学历申报项目;没有实行资格考试制度的学校,前2年可以按硕士研究生学历申报项目;本硕博连读生,按照四年、二年分别对应本、硕申报。博士研究生仅可作为项目团队成员参赛(不作项目负责人),且人数不超过团队成员数量的30%。

第十二条 项目基本要求。参赛项目应有较高立意,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政策导向。应为参赛团队真实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存在剽窃、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已获往届“挑战杯”中国及湖南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青春”全国及湖南省大学生创业大赛,“挑战杯——彩虹人生”全国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全国及湖南省金奖(特等奖)、银奖(一等奖)的项目,不可重复报名。

第十三条参赛项目申报。按本科高校和职业院校分类申报,每所学校限参加一类。竞赛设5个组别:

1. 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在量子技术、元宇宙、智能制造、信息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生命科学、新材料、军民融合等领域,结合

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2. 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在农林牧渔、电子商务、乡村旅游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3. 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围绕绿色低碳发展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在绿色低碳产业、绿色消费、环境治理、可持续资源开发、生态环保、清洁能源应用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4. 文化创意和区域交流合作:突出共融、共享,紧密围绕“一带一路”和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以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长江经济带和黄河流域等区域合作,或在工业设计、动漫广告、体育竞技和国际文化传播、对外交流培训、对外经贸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5. 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在政务服务、消费生活、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金融与财经法务、教育培训、交通物流、人力资源、城乡融合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第十四条参赛形式。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申报,以项目团队形式参赛,每个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5人,每个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超过5人,每人(每个团队)限报1个项目。对于跨校组队参赛的项目,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项目的申报单位,各省级组织协调委员会最终明确项目的申报单位。竞赛报名截止后,不可进行人员添加、顺序调整操作,只可进行人员删减。

第十五条参赛项目必须于申报前将项目名称、参赛学生和指导教师等关键信息在学校官方网站主页上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并将公示截图随项目一同报送。跨校申报的项目,必须注明学生、学校信息并在所有学生及指导老师所在学校进行公示。

第十六条参赛项目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在报名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一)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必须有省级及以上农科部门或者科研院所开具证明;

(二)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必须有省级及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

(三)新药物的研究必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

(四)医疗卫生研究必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五)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必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六)涉及知识产权的,必须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

(七)对于涉及已工商注册企业的项目,报名时应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股权结构等),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本通知发布之日后变更的不予认可。

第十七条 每个参赛项目只可选择参加一个组别,不得兼报。参赛项目须经过本校组织协调委员会进行资格及形式审查和本校评审委员会评定,方可上报省组委会。

第四章 奖励支持

第十八条 竞赛设金奖、银奖、铜奖。获奖项目约占终审项目的90%,金、银、铜奖约占终审项目的10%、20%、60%。各学校可视各二级学院、学生参与情况,设置活动单项奖。

第十九条 竞赛设学校集体奖,以学校为单位计算参赛得分并排序评选。(本科高校限取分数最高的10个项目计算总积分、职业院校限取分数最高的5个项目计算总积分。)金奖项目每个计100分,银奖项目每个计70分,铜奖项目每个计30分,上报至省组委会但未通过复赛的基础项目每个计10分。竞赛设“挑战杯”,授予团体总分最高的学校;设“优胜杯”若干,授予除“挑战杯”获得学校之外团体总分靠前的学校。如遇总积分相等,则以获金奖的个数决定同一名次内的排序,以此类推至铜奖。如总积分、获奖情况完全相同,由省组委会综合考虑予以最终评定。

第二十条综合各单位组织动员、活动参与、竞赛获奖等情况,分别评选出优秀组织单位、组织者、指导教师奖若干。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竞赛结束后,对获奖项目保留30天的质疑投诉期。竞赛接受以单位或个人名义的实名质疑投诉,并由质疑投诉者提供与投诉内容相关的证据材料。收到质疑或投诉后,省组委会将展开调查,经核查确定不符合参赛条件和有关规定的,将取消该项目获得的奖励,撤回其所在学校和省级团委获得的通报表扬。省组委会不接受匿名投诉。未获得奖励的项目不进行替补。

第二十二条 竞赛承办单位可以使用省组委会名义寻求竞赛赞助,最高荣誉“挑战杯”不得用于寻求赞助。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省组委会同意之日起生效,由竞赛主办单位及省组委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附件2:

第十一届“挑战杯”湖南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项目申报书

学校名称

(全称)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I. 普通高校 II. 职业院校

项目分组

A.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如A1:智能制造;A2:信息技术……)

B.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如B1:农林牧渔;B2:电子商务……)

C.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如C1:政务服务;C2:消费生活……)

D.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如D1:环境治理;D2:可持续资源开发……)

E.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如E1:工业设计;E2:动漫广告……)

团队成员

(最多15人)

姓名

性别

学院

年级、专业

手机

备注

(负责人)







指导教师

(最多5人)

姓名

性别

学院

职称

职务

手机







项目简介

(1000字以内)


社会价值

(200字以内)


实践过程

(200字以内)


创新意义

(200字以内)


发展前景

(200字以内)


团队协作

(200字以内)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可见附件



附件3:

第十一届“挑战杯”湖南省大学生创业计划书

(仅供参考)

创业计划书的10个章节与1个附录

一、项目概述

二、项目背景

三、市场分析

四、竞争分析

五、产品技术或服务

六、营销策略

七、公司管理(公司简介)

八、财务计划

九、风险分析

十、资本退出策略

十一、附录(专利证书、核心期刊发表论文、重大获奖等)